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曹发庭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的 公示
  • 来源: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5-02-07
  • 点击数:人次

  • 编号:2025-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

    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

    继承人

    不动产权

    证书号

    不动产面积

    不动产坐落

    1

    曹发庭、王福芝

    曹国文

    曹德朝(先于曹发庭死亡)、王定兰(先于曹发庭死亡)、王福芝、曹国文、曹成、曹玲

    王福芝、曹成、曹玲

    万源房权证房改字第01940

    114.63

     

    万源市古东关街道裕丰街118号(原红卫街2号市委1号楼)2单元3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8730451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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