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达州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强政策宣传、舆论引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筑牢“十年禁渔”防线,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绿色、健康发展,现草拟《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修订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原《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2020〕6号)因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万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