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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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市级关部门(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万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起草调研论证工作

    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和《万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万府发〔202424号)要求,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全面准确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和基础材料,为科学拟定决策草案打下坚实基础。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可以委托有关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调研。

    二、落实文件制定相关程序

    承办单位拟定决策草案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承办单位应当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确需发挥专家作用,且为履职所必须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决策事项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就业促进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或者引发网络舆情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拟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决策草案,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有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等利害关系人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承办单位在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送审时,需经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的机构(股室)初审。

    三、规范报送审查材料

    已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承办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衔接,做好下列送审材料报送工作。

    (一)报请市政府审议的文本送审稿及请示;

    (二)起草说明;

    (三)涉及的法律、政策依据和经验借鉴材料;

    (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意见材料;

    (五)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初审意见;

    (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材料;

    (七)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材料,需要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提供相关材料;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未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需由市政府决策的,由承办单位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转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搭建起草专班,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全力推动该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附件:万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10日          

      


    附件

    万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承办单位

    送审时间

    1

    万源市城区和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市自然资源局

    20252月底前

    2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20254月底前

    3

    万源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6月底前

    4

    万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市生态环境局

    20256月底前

    5

    万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市司法局

    20258月底前

    6

    万源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应急局

    202512月底前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人武部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1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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