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依职权注销银洞苑小区修建前
红线范围内原拆迁住户产权证书的公告
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楼盘银洞苑小区业主办证难问题,拟决定对银洞苑小区修建前红线范围内原拆迁住户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予以注销登记〔万国用(2007)0125号除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注销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河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818-8730451。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