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陈芳芳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 来源: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5-08-14
  • 点击数:人次
  • 编号:万不动产作废20253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万国用20150025

    陈芳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

     

    万源市太平镇河街世纪新城B4-1-4-1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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