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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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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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源市教育

    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下半年认定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26日。现将我市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万源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在万源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万源属地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学历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万源市教育局与万源市公安局对公统一核查无犯罪记录,个人不再查询)。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下半年认定时间为9月11日至12月26日。

    1.网上申报时间

    9月11日8:00至10月15日18:00。

    2. 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网上确认

    万源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已开通全程网办,不再线下提交资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以下材料进行网上确认。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不线下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不线下提交)。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万源属地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三)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及地点:

    10月15日—10月17日;

    网上报名状态为“材料合格待确认”参加体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万源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罗家湾院区),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此表由体检医院发给,不得自己复印、复制,第1页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并贴好2张1寸证件照)参加体检。(体检材料由万源市人民医院和万源市教育局公对公对接。)

    2.体检注意事项:

    (1)听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医生安排,有序参加体检;

    (2)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

    (3)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

    (4)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超声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5)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6)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2张1寸证件照和体检费;

    (7)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体检办公室。

    温馨提示:体检时,女士请着上下装,避免穿连衣裙、连体裤。

    四、证书领取

    认定工作结束后,在“万源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认定结果。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快递)和自行领取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可自行领取,在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万源市教育局人事师训股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将全部邮寄(邮政到付),请各申请人在网报时准确填报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要按认定的资格种类,明晰各自的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达州市教育局。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申请人员可加入“万源市教师资格认定”群,群号909583486(申请进群请实名或者填报报名号)。

    如有不清楚事宜,请咨询万源市教育局人事师训股,电话:0818—8627439。

    万源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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