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万不动产更正登记〔2025〕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自然资源局(万源市秦川大道159号),联系方式:08188600233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万源市石塘镇柳树村十组 | 原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苏怀春,更正为苏怀春、曾晓英、苏欣、苏忠棋,原土地使用权面积140平方米,现更正为120平方米;原房屋建筑面积233.89平方米,现更正为300平方米 | 实测宗地面积140.53平方米、建筑面积476.63平方米 |
2 | 四川省万源市大竹镇白杨溪村五组 | 原不动产登记坐落:四川省万源市大竹镇白杨溪村五组,现更正为:万源市大竹镇白杨溪村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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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万源市赵塘镇白果村修坡组 | 原不动产登记坐落:万源市赵塘镇白果村修坡组,现更正为:黑宝山镇赵塘社区龙池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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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