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统一不动产登记权证标准,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令第1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要求,规避自然资源管理数据重叠、漏划、误划等现象发生,现决定对万源市范围内开展不动产权证书集中换发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持有2016年8月26日前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自愿原则,申请换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
二、办理时间
1.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万源市古东关街道河西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2.预约服务: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预约办理(0818-8730451)。
四、所需材料
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权利人(包括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公正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权利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测绘资料
4.其他补充资料(如证书信息有误需同步提交更正申请)。
五、重要提示
1.本次换证不改变原登记内容;
2.换证期间旧版证书仍可正常使用,但建议尽早更换,避免误划基本农田、林地管理边界等管理数据,以便后续业务办理;
3.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状态的证书,需相关权利人共同申请换发;
4.证书遗失的需先行办理遗失公告及补证手续。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共同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体系,确保自身利益。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