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源市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 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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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古东关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

    《万源市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16日         

     

     

    万源市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

    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执行时间从202511日起。

    一、岗位类别

    (一)公共管理类: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等岗位。

    (二)公共服务类:公共卫生服务、托老托幼、残疾人服务、公共设施维护、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申报条件

    我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经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方可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重度残疾人;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四)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

    三、名额分配

    共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705(见附件1

    四、岗位设置和人员招录

    (一)岗位设定。城镇公益性岗位的设定应当符合就业形势、社会公共管理延伸和政府阶段性重大任务的需要,并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确因特殊需要在年度计划外增设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应当按规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包括设定事由、岗位名称、数量、期限和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定城镇公益性岗位。

    (二)人员招用。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会同市就业局按规定共同确定。

    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发布公告。合同用人单位根据确定的公益性岗位,向社会公开发布安置岗位信息公告,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工作地点、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信息。

    2. 个人申请。有岗位意向的拟安置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向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

    3. 确定人员。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拟安置人员。

    4. 对外公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公益性岗位拟安置情况(包括拟安置人员及拟安置岗位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应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5. 安置备案。用人单位应在安置人员到岗之日起1个月之内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备案。

    五、岗位管理

    用人单位承担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补贴申报和管理工作,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等情况。

    在岗人员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清退: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弄虚作假,顶替上岗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本人提出辞职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期满;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对退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继续做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配合做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衔接工作。

    六、薪酬待遇及补贴标准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薪酬由用人单位先行发放再向当地公共服务机构申请补贴,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薪酬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2200//月,社保补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缴纳为准予以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对安置期满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就业的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再次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其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上报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财政局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

    (三)各用人单位于每季度末的次月15日前向市就业局申报上季度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并提供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

    1. 《万源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

    2. 用人单位打卡发放工资明细的银行交易凭证;

    3. 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凭据;

    4. 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年限证明材料;

    5. 劳动合同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用人单位应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七、加强监督检查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益性岗位日常服务管理的规范性。

    (二)财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发现扩大安置对象范围、虚报冒领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清退违规在岗人员,并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指导用人单位按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加强对用人单位合同订立、上岗考勤、社保费缴纳、工资发放等岗位人员管理及待遇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用人单位有岗位使用混乱、人员管理缺失、待遇落实不到位、人员应退未退、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虚报冒领补贴、吃空饷等情况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退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设置公益性岗位资格;对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问责追责。

    本方案施行时已按原办法安置在岗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原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协议),其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按原办法执行,其中,安置时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延迟退休改革后初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

     

    附件:1. 万源市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2. 万源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

     

     

     

     

     

     

     

     

    附件1

    万源市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分配表

    序号

      

    岗位类别

    2025年计划

    开发岗位数

      

    1

    市委组织部

    公共服务

    1

     

    2

    市委统战部

    公共管理

    2

     

    3

    市委宣传部

    公共管理

    1

     

    4

    市直工委

    公共管理

    1

     

    5

    市总工会

    公共管理

    1

     

    6

    市老年大学

    社区服务

    1

     

    7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社区服务

    5

     

    8

    市委党校

    公共管理

    2

     

    9

    市委社会工作部

    公共管理

    5

     

    10

    市档案馆

    保洁保安

    2

     

    11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公共管理

    2

     

    12

    市史志中心

    公共管理

    1

     

    13

    市教育局

    公共服务

    5

     

    14

    市退役军人局

    公共管理

    2

     

    公共服务

    5

     

    社区服务(下放乡镇)

    170

     

    15

    市信访局

    公共管理

    2

     

    16

    市医保局

    公共服务

    6

     

    17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管理员

    4

     

    18

    市发改局

    社区服务

    2

     

    19

    市文体旅局

    公共管理

    2

     

    20

    市统计局

    普查员

    1

     

    21

    市审计局

    公共管理

    1

     

    公共服务

    1

     

    22

    市农业农村局

    公共管理

    7

     

    保安保洁

    2

     

    23

    市水务局

    公共管理

    1

     

    24

    市住建局

    公共服务

    3

     

    25

    市人社局

    公共管理

    2

     

    26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公共管理

    10

     

    社区服务

    11

     

    27

    市民政局

    公共管理

    2

     

    28

    市自然资源局

    公共管理

    6

     

    29

    市生态环境局

    公共管理

    2

     

    30

    市司法局

    公共管理

    2

     

    31

    市行政审批局

    公共服务

    2

     

    32

    市经信局

    公共管理

    2

     

    33

    市应急管理局

    公共服务

    1

     

     

    公共管理

    1

     

    34

    市商务局

    公共服务

    2

     

    35

    市林业局

    公共服务

    9

    森林防火中心2个;万源市林业调查设计队1个;花萼山国有林场2个;黑宝山国有林场2个;东林山国有林场2

    36

    市气象局

    公共服务

    2

     

    37

    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公共管理

    2

     

    38

    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公共服务

    6

     

    39

    市工商联

    公共管理

    2

     

    40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公共管理

    6

     

    41

    市残联

    公共服务

    2

     

    机关残疾人专职委员

    3

     

    乡镇残疾人专员

    6

     

    42

    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公共管理

    2

     

    公共服务

    2

     

    43

    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保洁保安

    1

     

    44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公共服务

    2

     

    45

    市文物管理所

    社区服务

    1

     

    46

    市战史陈列馆

    社区服务

    2

     

    47

    市图书馆

    社区服务

    4

     

    48

    市文化馆

    公共管理

    2

     

    49

    市科协

    公共服务

    1

     

    50

    市供销社

    公共管理

    1

     

    51

    市妇联

    公共管理

    1

     

    52

    花萼山管委会

    社区服务

    2

     

    53

    市社保局

    公共管理

    7

     

    54

    市就业局

    公共管理

    10

     

    55

    市居保局

    公共服务

    3

     

    公共管理

    2

     

    56

    市融媒体中心

    公共服务

    3

     

    57

    市富硒产品检验中心

    公共管理

    4

     

    公共服务

    58

    市以工代赈办

    公共服务

    2

     

    59

    市中医院

    公共服务

    5

     

    60

    市红十字会

    公共服务

    2

     

    61

    市科技局

    公共服务

    1

     

    普查员

    1

     

    62

    共青团万源市委

    公共服务

    1

     

    63

    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保洁保安

    3

     

    水库管理

    64

    市水土保持中心

    公共管理

    1

     

    65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公共服务

    2

     

    66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公共服务

    3

     

    67

    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共管理

    2

     

    68

    固军镇卫生院

    公共服务

    3

     

    69

    铁矿镇卫生院

    公共服务

    5

     

    70

    古东关街道(A类)

    公共服务

    20

     

    公共管理

    18

     

    旅游服务

    2

     

    政法网格员

    46

     

    71

    太平镇(B类)

    公共管理

    3

     

    社区服务

    1

     

    公共服务

    1

     

    网格员

    1

     

    72

    石塘镇(A类)

    公共服务

    1

     

    公共管理

    1

     

    市场管理员

    1

     

    社区服务

    1

     

    旅游服务

    1

     

    73

    白沙镇(A类)

    公共管理

    3

     

    市场管理员

    2

     

    社区服务

    1

     

    旅游服务

    2

     

    网格员

    3

     

    74

    草坝镇(A类)

    公共管理

    2

     

    社区服务

    1

     

    75

    竹峪镇(A类)

    公共管理

    2

     

    社区服务

    1

     

    76

    罗文镇(A类)

    公共管理

    5

     

    市场管理员

    1

     

    社区服务

    1

     

    公共服务

    1

     

    网格员

    2

     

    77

    大竹镇(A类)

    公共管理

    3

     

    社区服务

    2

    取缔渡船1

    公共服务

    1

     

    网格员

    1

     

    78

    黄钟镇(A类)

    公共管理

    1

     

    市场管理员

    1

     

    公共服务

    1

     

    普查员

    1

     

    网格员

    2

     

    79

    八台镇(B类)

    公共管理

    1

     

    市场管理员

    1

     

    社区服务

    4

     

    网格员

    1

     

    80

    旧院镇(B类)

    公共管理

    2

     

    社区服务

    1

     

    旅游服务

    2

     

    网格员

    2

     

    81

    石窝镇(B类)

    公共管理

    2

     

    市场管理员

    1

     

    公共服务

    1

     

    82

    固军镇(B类)

    公共管理

    1

     

    市场管理员

    1

     

    文物管理员

    1

     

    网格员

    1

     

    83

    黑宝山(B类)

    公共管理

    4

     

    84

    青花镇(B类)

    公共管理

    3

     

    社区服务

    1

     

    网格员

    1

     

    85

    井溪镇(B类)

    公共服务

    1

     

    水库管理

    1

     

    公共管理

    1

     

    社区服务

    1

     

    86

    白果镇(B类)

    公共管理

    3

     

    网格员

    1

     

    87

    沙滩镇(B类)

    公共管理

    3

     

    网格员

    2

     

    88

    永宁镇(B类)

    公共管理

    2

     

    市场管理员

    1

     

    网格员

    1

     

    89

    长坝镇(B类)

    公共管理

    2

     

    公共服务

    2

     

    90

    鹰背镇(B类)

    公共管理

    3

     

    91

    河口镇(B类)

    公共管理

    2

     

    市场管理员

    1

     

    社区服务

    1

     

    92

    官渡镇(B类)

    公共管理

    4

     

    市场管理员

    1

     

    公共服务

    2

     

    网格员

    1

     

    93

    魏家镇(B类)

    公共管理

    3

     

    公共服务

    1

     

    94

    铁矿镇(B类)

    公共管理

    2

     

    公共服务

    2

     

    95

    大沙镇(B类)

    公共管理

    3

     

    社区服务

    1

     

    96

    曾家乡(C类)

    公共管理

    1

     

    社区服务

    1

     

    网格员

    1

     

    97

    玉带乡(C类)

    公共服务

    1

     

    社区服务

    1

     

    网格员

    1

     

    98

    蜂桶乡(C类)

    公共管理

    1

     

    公共服务

    1

     

    网格员

    1

     

    99

    紫溪乡(C类)

    公共管理

    1

     

    公共服务

    1

     

    网格员

    1

     

    100

    庙子乡(C类)

    公共管理

    1

     

    社区服务

    1

     

    网格员

    1

     

    101

    万源市第一小学

    公共服务

    5

     

    公共管理

    1

     

    102

    万源市第二小学

    公共服务

    5

     

    公共管理

    3

     

    103

    万源市示范幼儿园

    公共管理

    8

     

    公共服务

    104

    万源市一小未来小学

    公共服务

    2

     

    105

    万源市特殊教育学校

    公共服务

    1

     

    106

    万源市河西学校

    公共服务

    1

     

    公共管理

    1

     

    107

    万源市城北幼儿园

    公共服务

    3

     

    108

    万源市罗家湾幼儿园

    公共服务

    5

     

    109

    万源市教师进修学校

    公共服务

    3

     

    110

    储备开发

    据实申报

    36

     

    合计

     

     

    705

     

     

     

     

     

     

     

    附件2

    万源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申报审批表

    申报时间:             受理经办人:              申报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补贴月度

     

    申请岗位

    补贴人数

     

    申请岗位

    补贴金额(元)

     

    申请

    社保

    补贴

    人数

    养老

     

    申请社保补贴金额(元)

    养老

     

    医疗

     

    医疗

     

    失业

     

    失业

     

    以上表格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就业服务

    管理机构

    审核意见

    经办科(处)

    负责人

     

        

     

        

    人社部门

    审批意见

    经办科(处)

    负责人

     

        

     

        

    公示情况

     

    资金拨付

        

    财政部门

    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下拨时间

    金额

    拨付时间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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