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茶园河等15条河道管理范围的
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依法规范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河道实际情况,划定了万源市境内15条河流管理范围,现公告如下。
河流名称
万源市境内茶园河、东门河、观木溪、罐坝河、郭家河、蒿坝河、红花沟、简家沟、龙奔河、玛瑙溪、庙沟河、三沟河、王家河、文家河、吴家沟共计15条河流(详见附表)。
二、相关管理要求
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土等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