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业主朋友:
目前全市15个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已打通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通道,具备办理分户登记条件(即“群众购买房屋产权”)。为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不动产合法权益,特通知符合条件的业主,及时联系开发企业准备相关办证材料,按流程申请办理分户产权登记。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规定,请各位业主密切关注当前已完成首次登记的项目(详见附件:《住宅项目登记台账》),及时申请办理所购房屋分户产权登记。
二、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转移(分户)登记,需买卖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总证);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安置协议或拆迁购房合同);5.完税结果材料;6.宗地图、分户图纸等。若存在抵押登记(按揭贷款),还需抵押权人(金融机构)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抵押登记预告证明等材料共同到场申请办理。同时,本着便民利民原则,经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开发企业沟通,购房业主可携材料委托开发企业办理分户产权登记(涉及离婚析产、增加或减少共有人、法定继承等复杂登记事项须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提醒身边符合条件的亲朋好友及时办理,顺利完成分户登记,早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已打通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通道历史遗留问题楼盘表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已打通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通道历史遗留问题楼盘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