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购房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现就尖峰人(仁)和春天购房群众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万源市尖峰人(仁)和春天项目位于万源市福鑫大道,由四川大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已于2020年4月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房屋已交付购房群众实际使用,并已为230余户购房群众办理分户转移登记,住宅部分产权证号:川(2020)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00682号,该楼盘已具备不动产分户转移登记条件。
二、公告依据及目的
经请示万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根据“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原则,现启动购房群众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程序。本次公告旨在保障购房群众依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权利,切实化解因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的办证难问题。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为2025年12月9日始至2025年12月29日止。
四、异议提出方式
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事宜有异议,需在公告期满前将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送达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准予购房群众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五、单方申请登记要求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该项目购房群众可凭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明、完税证明及书面承诺(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等材料到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按揭方式购房业主需到银行领取抵押相关资料与抵押权一并申请办理。
六、联系方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818-8622342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818-8730451
特此公告。
万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9日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