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应急管理局
  • 作者:万源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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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核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目标,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万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相关信息2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宣教信息、普法知识、工作动态等合计433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台账,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1件经审核,无法提供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答复率100%,未出现超期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和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层审核,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建立政府信息归档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相关工作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实现规范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和抢险救援进展、政府举措、工作进展等信息社会公布重大事故和典型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做好内容补充及更新。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考核细则,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在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较为单一,多以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为主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公开渠道的协同性有待加强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之间的信息发布协同性不足,部分政务新媒体的互动性和服务性有待提升。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理解不够透彻,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的把握不够准确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二是整合公开渠道,强化协同联动。优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功能,增加互动交流模块,及时回应群众咨询和留言。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万源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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