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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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便民渠道公开。在万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各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下设有万源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分栏目,用于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25年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15,微信公开各类信息共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万源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制度,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 “股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 的三级审核制度,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同时,配合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修订工作,及时梳理公开相关调整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更新1次,确保指南内容与现行工作流程一致。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实现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完善专栏下载、查阅功能,提升用户使用体验。加强“万源市交通运输局” 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内容编辑、发布及互动回复,确保平台规范运营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2 次,覆盖干部职工 68 人次,重点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办理流程及保密审查要求,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检查 2 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9

    行政强制

    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公开精细化不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阶段性进展等细节信息公开不及时,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可视化解读占比低;

    (二)是平台互动性有待提升,政务新媒体用户留言回复不够及时,线下公开渠道(如政务服务窗口公开栏)资料更新频次不足;

    (三)是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部分业务股室公开意识不强,存在信息报送滞后、内容不完整的情况。

    改进情况

    (一)针对“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改进措施

    1)拓宽渠道:整合线上平台,新增线下宣传;联合融媒体普及公开相关知识。

    2)精准引导:开展专项活动,开设指引专栏,制作教程方便群众掌握。

    3)强化互动:设咨询入口并及时响应,梳理高频问题形成集锦推送。

    (二)针对“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解读内容空泛,形式单一”的改进措施

    1)建审核机制:落实“谁起草、谁解读”,明确解读要点,审核把关保质量。

    2)提专业能力:组织专题培训,邀请讲师授课,提升解读撰写与表达能力。

    3)丰呈现形式:新增图解、音视频等解读,开展直播解读增强可读性。

    (三)针对“政策解读方式有待提高”的改进措施

    1)优化时机:推行“政策+解读”同步发布,确保群众及时知晓。

    2)创新载体:拓展多渠道推送,探索定制化解读服务模式。

    3)建反馈机制:收集群众意见,分析后动态调整解读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万源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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