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万不动产作废〔2026〕2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201101314;万国用(2013)第1168号 | 苟冬、张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781249003GB00009F00111081 | 万源市古东关街道长征路313号(B5幢)2单元1楼10号 |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