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 来源: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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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的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我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12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凡在万源市范围内,通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如美团”“淘宝闪购)提供餐饮服务或相关配送活动中,存在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均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一)平台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实名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202661日起对不提供堂食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店铺页面设置无堂食标识,未履行平台管理义务等。

    (二)经营资质不合法: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无照经营,或证照过期;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地址不符(幽灵外卖);实际经营场所环境与平台展示图片严重不符。

    (三)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经营行为不合规:超许可范围经营、线上线下餐饮食品质量、分量不一致;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五)加工场所卫生不达标:经营场所环境脏乱,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不到位;在加工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畜。

    (六)食品原料不安全: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鸡、鸭肉等冒充牛、羊肉等以假充真的。

    (七)配送过程不规范:未使用清洁合格的配送容器和餐具、未按规定使用食安封签。

    (八)其他涉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举报内容不属于市市场监管局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举报注意事项

    鼓励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我们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量详实。请尽可能提供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平台商家名称、具体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截图、照片、购买凭证等)。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举报联系方式

    (一)电话举报:0818-123150818-8912315

    (二)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按指引提交举报信息。

    (三)来信来访:万源市古东关街道万兴路73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636350

    欢迎广大消费者、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助力营造安全、诚信、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守护好全人民的饮食安全。

    特此公告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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