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苟中文、苟于华、王应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 来源: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6-04-01
  • 点击数:人次
  • 编号:万不动产作废20264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1)万源市不动产权第0043407

    苟中文、苟于华、王应菊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11781214204JC00060F00010001

    万源市鹰背镇瓦子坪村1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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