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柳黄乡会石沟村代家湾至刘家粱社道公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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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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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源市柳黄乡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会石沟村代家湾至刘家粱社道公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柳府〔2018〕10号)及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证明文件等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请按项目建议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万源市柳黄乡会石沟村代家湾至刘家粱社道公路硬化工程。

      二、项目编码: 2018-511781-48-01-243262。

      三、项目业主:万源市柳黄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址:万源市柳黄乡会石沟村。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化公路1.8公里,路基宽3.5m+0.6m水沟,路面宽3.5m;设计时速15km/h,困难段10km/h;路面为18厘米厚C30水泥砼面层,15厘米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道路等级为等外级简易公路(社道)。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估算: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26万元。

      (二)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126万元。

      七、建设工期:3个月。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抓紧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依法确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比选规模标准的,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比选规模标准的,按《万源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万府发〔2016〕14号文件)规定确定承包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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