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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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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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单位的基本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定、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提出的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管理国家、省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重点项目、项目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广电、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或转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战略;审核和转报全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市公路、铁路、水运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六)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七)协同做好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负责与中、省、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的工作衔接。
       (十八)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九)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国民经济与装备动员办公室、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洁汽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关于万源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报告》,以及其它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项目工作。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储备力度;二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三是加强项目稽察、核查管理工作。四是依法开展项目审批、招投标、项目落地实施等工作。
        3.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建设。
        4.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分行业拟定相对应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硬件设施建设。三是强化信用结果的应用。
        5.加强物价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价费管理、成本监审、物价检测、价格认证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医药、银行、建材等民生价格领域定期检查工作。三是畅通“12358”价格举报渠道。
        6.继续深化各项改革。继续做好政务、价费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7.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加强全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电力扶贫等工作任务;帮助联系村按期脱贫。    
        9.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继续推进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铁路、天然气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及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发改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万源市发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3.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7.2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非税收入56.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4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医疗卫生18.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4万元,转移性支出56.0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万源市发改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网格化价格监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通用机场建设前期工作、价格认证、监测、重大项目稽查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网格化价格监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通用机场建设前期工作、价格认证、监测、重大项目稽查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转移性支出,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专项上解的其他收入支出。
        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差旅、会议、水电、邮电、公务接待、工会、劳务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支出。
       (五)转移性支出。主要用于:同级政府转移性支出。
        五、部门预算表(详见万源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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