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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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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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局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本市配套的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市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实行地表水与地下水,水源地与输水河道、水量与水质、城镇与农村水资源的统一规划与调配。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河道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保护和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三)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四)拟订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溪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积极参与排污水申报登记。审查溪河湖库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审定水域纳污能力。

    (五)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乡镇间的重大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六)拟订水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对水行业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审计。指导全市水行业的供水、水产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行业的价格、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七)编制、审查小Ⅰ、小Ⅱ型水库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转报小Ⅰ型水库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全市溪河、湖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和全市防洪工作。

    (八)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基本建设,负责全市城乡(镇)供水工作。

    (九)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

    (十)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水行业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组织对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办水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事务。

    (十二)指导全市水行业职工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引洪论证,对河流、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股)

    承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水务系统的党务、组织、人事工作。协助局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组织协调机关政务、目标管理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安全保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有关意见、建议和提案;组织编撰行业史志和大事记;协调指导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计生、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工作,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以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众来信来访日常工作;组织办理信访案件、接待来访群众;对来信来访进行协调、劝解、调查、处理和回复;指导本系统下属单位的来信来访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计财股

    负责编制全市水行业财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含机关财务管理);拟定全市水行业投资计划,组织资金衔接、协调调度、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行业的价格、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全市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单位的经济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负责医疗保险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群团工作,落实实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服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考核、职工培训、人事劳动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三)水利股

    负责全市水利工作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水利工程管理与水管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市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按基建程序审查转报和市管项目投资计划的协调衔接工作;负责水库、山坪塘、渠堰等水利设施的整治和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负责全市水利设施基本建设行业管理,参与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验收、审核工程项目决算工作;负责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和病险工程的整治;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承办水利工程管理及水利综合经营发展的日常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股

    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行政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对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指导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组织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组织编制《万源市水资源公报》。

    (五)给排水股(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城乡(镇)的供、排水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拟定全市城乡(镇)中长期供水计划、节约用水规划、供排水系统、污水处理回收利用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乡(镇)供水、节水、排水的污水再利用管理及水调度工作;建立节约用水标准和节水考核指标体系,组织节约用水考核;应用推广节水技术与器具。组织对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质、水量,审查江河湖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电力股

    负责全市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负责本系统地方电力的技改、地方电力企业和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农村电气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及农村电网改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电气化价格测算、检查、监督;实施地方电力工程项目的环保方案。

    (七)河道管理股

    拟定管理和保护河道等水域、岸线、河堤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河段的综合治理、开发;负责河道“三线”划定及清障工作;负责辖区沿河建筑物的初审及河道清洁卫生的监督管理。

    (八)行政审批股

    承担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河长制办公室

    承担总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各项工作。筹办各类有关“河长制”工作会议,督办落实会议部署和确定事项,组织推进“河长制”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联系、调度跨流域、跨地区、跨部门的“河长制”工作。落实全市河、湖、库塘的日常监督检查,督导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协调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重大课题的专题调研,组织“河长制”工作部责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起草“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河长制”工作新闻宣传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水务局总编制:9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工执行编制9人;事业编制72人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领导正职8名,党组织、纪检按市委规定配备。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10.8829万元。安排支出预算1510.8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52万元,医疗保障37.46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0万元,农林水支出796.861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66.4568万元。

    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水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水务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防汛抗旱指挥部、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小型水库管理所、水务局片区服务站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防汛抗旱指挥部、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小型水库管理所、水务局片区服务站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万源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日常污水处理和防治工作。

     

    水务局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532.4946

    一、一般公共服务

    2

    二、事业收入


    纪检监察事务

    2

    三、经营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9612

    四、非税收入

    980

         抚恤

    6.9612

       专项收入

    18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4.876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800

         行政单位医疗       

    13.3894

    五、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医疗

    21.4866



    四、节能环保支出           

    675



      污染防治

    675



    五、农林水支出

    7507969



          行政运行

    734.7969



          水利前期工作

    10



    水利执法监督

    5



    水文测报

    1



    五、住房改革支出

    62.8605



                  住房公积金

    62.8605

    收入合计

    2512.4946

    支出合计

    1532.4946



    同级转移性支出

    980

    收入总计

    2512.4946

    支出总计

    2512.4946

     

    水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  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 注

    一、一般公共服务

    2

    2



        纪检监察事务

    2

    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9612

    6.9612



        抚恤

    6.9612

    6.9612



    三、 医疗保障

    34.876

    34.876



          行政单位医疗

    13.3894

    13.3894



          事业单位医疗

    21.4866

    21.4866



    三、节能环保

    675


    675


           污染防治

    675


    675


    三、水利

    750.7969

    750.7969

    16


          行政运行

    734.7969

    734.7969



          水利前期工作

    10


    10


          水利执法监督

    5


     5


          水文测报

    1


    1


    四、住房改革支出

    62.8605

    62.8605



          住房公积金

    62.8605

    62.8605



    合计

    1532.4946

    841.4946

    691


     

    关于水务局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2017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水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水务局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水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2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5万元,比2016年上涨了48.5%,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验收各项水利工程以及职工加班盒饭等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根据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水务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2017年水务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5.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5.2

    3、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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