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部门:
为尽快落实万委巡办函〔2018〕316号文件精神,市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由警务保障室牵头,对我局部分派出所在乡(镇)或村上报销生活补助或其他费用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改。现就我局部分派出所存在乱报销的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各部门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法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 组织领导
成立清理违返规定报销生活补助等费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晓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警务保障室,主任桂刚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清理整改的具体工作。
三、整改措施
1、本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监督检查各部门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内容是否真实合规、票据是否真实合规、费用开支是否超范围和标准、报销审批手续和附件是否齐全等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在不该报销的部门报销费用。
2、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集中时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确保不违规报销相关经费,并于月8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至警务保障室。
3、全力整改突出问题。从8月7日起,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自身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整改方案。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财务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追责到位,财务杜撰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规范到位。
四、工作要求
1、整改工作所涉责任部门分管局领导是此次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务必将此项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与其他工作一起同安排同检查,以实际的整改工作成效维护万源公安良好形象。
2、在整改工作期间,凡是不按照市局要求执行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万源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