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公安局 关于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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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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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部门:

    为尽快落实万委巡办函〔2018〕316号文件精神,市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由警务保障室牵头,对我局部分派出所在乡(镇)或村上报销生活补助或其他费用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改。现就我局部分派出所存在乱报销的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各部门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法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 组织领导

    成立清理违返规定报销生活补助等费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晓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警务保障室,主任桂刚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清理整改的具体工作。

    三、整改措施

    1、本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监督检查各部门在财务报销过程中,内容是否真实合规、票据是否真实合规、费用开支是否超范围和标准、报销审批手续和附件是否齐全等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在不该报销的部门报销费用。

    2、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集中时间,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确保不违规报销相关经费,并于月8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至警务保障室。

    3、全力整改突出问题。从8月7日起,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自身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整改方案。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财务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追责到位,财务杜撰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规范到位。

    四、工作要求

    1、整改工作所涉责任部门分管局领导是此次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部门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务必将此项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与其他工作一起同安排同检查,以实际的整改工作成效维护万源公安良好形象。

    2、在整改工作期间,凡是不按照市局要求执行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万源市公安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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