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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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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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发展和改革;

    2.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3.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4.组织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立和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5.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

    6.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对社有控(参)股企业和组织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维护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基层供销社的意见及要求;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准确把握供销社改革精神。积极与达州市对接,并根据万源实际,于2017年5月出台了《万源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委发〔2017〕10号),为我市全面推动供销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方向指引。

    2.扎实抓好供销各项业务工作,积极拓展供销社发展渠道。一是新成立了24个基层供销社,实现了全市基层供销社的全覆盖。二是加强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监督管理,完成了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达到了既定的目标。三是成立了慧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一期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二期厂房在建设中。四是超额完成了达州市供销社下达的我市2016—2017年化肥淡储计划6000吨(实际储备各种化肥6643吨)。五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冷链物流技改和扩能工作,新上的两条休闲食品生产线,已投入生产运行,提供了120个工作岗位。六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切实开展供销社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市相关规定,“三公”经费阳光运行,且持续下降。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6人,在编在岗人员16人,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万源市供销社本年收入合计24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19万元,占10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万源市供销社本年支出合计24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9万元,占98.19%;项目支出4.5万元,占1.81%。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8.1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8万元,增长2.3%。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58万元,增长2.3%。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0万元,占25.46%;医疗卫生支出12.07万元,占4.8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7.03万元,占63.27%;住房保障支出13.89万元,占5.61%。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全部用于纪检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数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33.06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3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含“630”人员医疗补助),完成预算100%。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决算为15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5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它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84万元、津贴补贴65.37万元、奖励工资5.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7万元、离休费8.8万元、抚恤金30.14万元(含离休干部一人死亡丧葬抚恤费、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33.06万元(含养老保险金31.93万元)、住房公积金13.89万元。

    公用经费1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1.01万元、邮电费1.41万元、差旅费7.06万元、会议费1.22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万元,完成预算100%,(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社没有保留公务用车,因此我社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3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达州市供销社领导来检查工作以及其它县(市)社来人交流学习。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5万元,下降43.33%。主要原因:一是上级领导及外面来客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4万元,比2016年减少1.91万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社没有保留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出费减少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供销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万源市供销社(决算)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后,我社没有保留公务用车,将车已于2016年8月移交给公车办,但至今没有过户,仍列入我社账上。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抚恤)…(死亡抚恤)。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5.商业服务业(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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