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停乡政府 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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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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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4、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5、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7、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产业发展助农增收,发放产业周转金60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80余万元发展种养殖业,鼓励发展“五小庭院经济”共118户享受资金21万余元。通过发展中蜂、土鸡、生猪、板角山羊、肉牛养殖,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
        2、全年65户264人的易地搬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贫困户搬迁入住并接受了万源市、达州市的督查验收。松树门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顺利实施。全年68户260人贫困户退出和松树门村整村退出任务按照贫困户、贫困村退出标准正全面稳步推进并顺利通过了万源市、达州市的验收。
        3、巩固基层阵地建设,新建松树门、红沙梁2个贫困村村级卫生站、新建松树门村级文化站1个、新建松树门活动场所1个;贫困村红沙梁村整村推进100万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并通过验收,启动红沙梁村10.8公里村道硬化和5公里社道公路硬化工程,为红沙梁村2018年整村退出打下了基础。
        4、扩大堰塘坪村下水池子板角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全年板角山羊预计出栏1000头;扩大三角丘村映山红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全年生猪出栏预计达到1500头;新建松树门村中蜂养殖专业合作社1个,养殖中蜂200箱。
        5、全面完成“村小改善工程”,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解决学校水、电问题,全面完成乡中心校活动场所建设并投入使用。
        6、完成场镇新区(沙坝)河堤建设,共启动新区农房建设40户,完成新区农房建设25户,启动场镇文化广场建设。
        7、协助交运局完成庞家梁大桥建设。完成堰塘坪村等四个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建社道公路7公里。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钟停乡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钟停乡本年收入合计45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00万元,占100%。
        2017年钟停乡本年支出合计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89万元,占70.49%;项目支出133.11万元,占29.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84万元,增长45.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0.84万元,增长4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39万元,占37.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9万元,占12.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8万元,占1.5%;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204.00万元,占45.23%;住房保障支出12.55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0.4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资津贴开支。:01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办公费开支。03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02.3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工资津贴办公差旅费等开支。03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开支。:06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工资津贴开支。1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乡纪委办案经费开支。3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8.5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工资津贴办公差旅费开支。99款99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关工委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2款99项2017年决算数为40.45元,主要用于:乡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办公差旅费以及16年奖励绩效开支。08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0.6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开支。08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1.17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开支。21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13.7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人员救济费开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6.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缴费开支。11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1.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缴费开支。
        4.节能环保支出(类):03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开支。
        5.农林水支出(类):01款52项2017年决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开支。05款04项2017年决算数为55.8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支。05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47.4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开支。05款99项2017年决算数为4.88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经费及其他扶贫开支。07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93.6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补贴及办公费开支。
        6.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2.5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72万元、津贴补贴63.76万元、奖金3.46万元、绩效工资13.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8万元、抚恤金0.69万元、生活补助82.07万元、救济费13.78万元、住房公积金12.55万元。
        公用经费4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27万元、电费3.4万元、邮电费0.83万元、差旅费9.07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3.27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稍有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27人,共计支出0.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人员用餐费,127人次,支出0.3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钟停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38万元,比2016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5.15%。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1(项)反映各级人大的基本支出。03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03款02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11款01项反映纪检、监察的基本支出。31款01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99款99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公安安全支出:204(类)02(款)12(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2(款)99(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08款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08款05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15款02项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21款02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1款02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3(款)02(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42(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03款15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05款04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05款05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05款99项反映农村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07款05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99款99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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