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4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0号)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18 年12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草坝国土资源所(0818-880062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818-873045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万源市良种场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万源市石窝镇 | 165043.00 | 农用地 | |
2 | 万源市良种场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万源市石窝镇 | 6202.59 | 农用地 | |
3 | 万源市良种场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万源市石窝镇 | 12673.80 | 农用地 | |
4 | 万源市良种场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万源市石窝镇 | 33222.21 | 农用地 | |
5 | 万源市良种场 |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万源市石窝镇 | 52605.10 | 农用地 |
宗地四至详见宗地图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