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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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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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万源市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万源市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8〕130号)和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做好在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的通知》(川林站函〔2018〕836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要求,结合万源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万源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 贫困人口情况。截至2018年4月,全市仍有贫困村112个;贫困户9210户27876人,贫困发生率5.59%,其中:分布在贫困村的4413户13318人,占全市未脱贫贫困人口的47.78%。

    2. 森林资源及管护情况。全市森林面积22.5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3.7%,活立木蓄积1582万立方米。近年来,未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的重特大森林案件,林区治安井然有序,生态安全得以保障。

    (二)总体思路

    1. 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将深度贫困地区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的指导思想,立足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坚守精准贫困户和待遇标准两条红线,决战脱贫攻坚主战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

    2. 基本原则。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坚持“精准到户、突出重点、自愿公正、统一管理”原则。

    (1)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一个贫困户最多选聘一人为生态护林员。退伍军人、少数民族家庭、贫困程度较深的贫困家庭优先考虑。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天然林、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集体公益林和零星国有林为管护重点,集中安排。

    (3)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聘。

    (4)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不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3. 实施目标。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让更多贫困人口参与到生态护林中,实现脱贫和生态管护双赢,为全市整体脱贫贡献力量。

    (三)主要内容

    1. 人员选聘条件。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对象是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优先选聘),身体健康,年龄在18—60岁之间,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实行一年一聘(原则上已稳定脱贫人口不再纳入选聘范围)。

    2. 人员选聘程序

    (1)公告。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当地乡镇林业工作站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考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镇林业工作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材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

    (5)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 天。

    (6)聘用。各乡镇将名单报送至市林园局,市林园局协调市扶贫移民局通过国贫系统审核名单后,各乡镇人民政府与生态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

    3. 业务培训安排。生态护林员的业务培训遵循实地集中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辖区内的生态护林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以上。

    4. 生态护林员管理。市林园局负责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及考核办法,指导乡镇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及相关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落实必要的护林员培训和巡护装备购置经费;市扶贫移民局负责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的遴选工作,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与生态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各乡镇林业站协助负责乡镇人民政府的选聘(续聘)、培训、监督、考核等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

    5. 管护补助标准。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由中央、省级财政拨付,根据全市建卡贫困户分布和管护面积等因素,确定全市生态护林员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年,补助资金实行每季度集中打卡发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由市林园局、市财政局、扶贫移民局组成的协调机制,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做好选聘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举措,切实履行好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工作主体的责任。

    (二)把握政策,及时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认真对照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管护对象,结合下达的生态护林员指标,参照森林资源量、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将选聘任务分解下达到各村(社区),及时组织开展选聘工作,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经公示后的生态护林员选聘情况统计表(附件2)交生态护林员选聘办(联系人:郎国勇,联系电话:18281805991)。

    (三)强化督查落实。市林园局要做好工作牵头,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认真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并做好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市扶贫移民局要对各乡镇提供的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选聘人员100%属于贫困人口;各乡镇要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制定好本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生态护林员工作检查和绩效管理。

    (四)认真梳理,总结经验。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立生态护林员数据库的工作要求,动态掌握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脱贫成效等情况,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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