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万源市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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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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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万源市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2019年万源市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劳务协作转移就业扶贫力度,促进更多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增收,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

    为加强对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明晰职能职责,切实推动劳务协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落地,决定成立万源市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徐  综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  珽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张志恒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开宣  市总工会副主席

    江海平 市发改局局长

    王志成  市人社局局长

    梁文科  市财政局局长

    王  荐  市教科局局长

    赵大权  市商务局局长

    于友海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卫东  市民政局局长

    郑  佳  市投促局副局长

    徐世和  市人社局副局长

    陈升奎  市就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就业局,由陈升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

    市发改局:负责科学编制好劳务协作规划,合理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结对帮扶比率,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结对帮扶倾斜力度。

    市人社局:负责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组织实施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各类就业培训;协同普陀区人社部门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察力度;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台账。

    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和规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广开渠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市教科局:负责组织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到普陀区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实现就地就业;抓好万源中学、万源市职中、万源市三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宣传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加大电商扶贫力度,搭建贫困人口电商培训平台,抓好贫困人口电商技能培训,指导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网上农特产品销售实现增收。

    市投促局:负责研究制定东部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组织引进一批东部企业来万投资兴业,吸纳贫困人口就近就业。

    市市管局:负责审核劳务中介公司、来万招聘企业资质;负责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向退役士兵宣传劳务协作政策、提供用工信息。

    市总工会:负责依法保障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劳务纠纷。

    市就业局:负责建立完善就业服务保障平台;落实开展各项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做好就业信息宣传、用工信息对接、招聘信息发布等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宣传劳务协作政策,组织开展本地招聘会,引导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各乡镇每年度成功转移贫困人口到舟山市就业目标任务:A类乡镇7人、B类乡镇6人、C类乡镇5人、D类乡镇4人)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一)媒介宣传

    1.线上宣传: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达州公共招聘网、万源政府门户网、万源广播电视台、贫困家庭劳动力手机平台、万源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宣传力度,并邀请媒体记者做好对东部沿海企业福利待遇、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跟踪报道及部分转移就业脱贫致富人员回访工作。

    2.线下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在城区街道、大型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向前广场、河西广场、未来城市广场等)发布招聘广告,制作宣传横幅,在各个乡镇重要交通路口、人流量大的场所张贴海报进行宣传。

    (二)招聘会及服务窗口宣传

    1.市就业局要对接东部沿海地区优势企业来万实地招聘,办好各项专项现场招聘会,加大《就业指导手册》《企业招工简章》等资料发放和宣传力度。

    2.市就业局要加强招聘工作的综合服务,分门别类汇总各类招聘信息,设立信息咨询台,打造“东西部协作服务窗口”,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建设,提供就业咨询服务,搭建好供需平台。

    (三)就业培训宣传

    市就业局在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精准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青年技能培训、品牌培训等各项培训过程中,将东部沿海地区优势用工企业最新招工信息、福利待遇、就业优惠政策、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成功典型事例进行集中宣传。

    三、加强政策激励,强化保障支撑

    (一)对务工人员的激励措施

    1.交通补贴

    (1)经市人社局认定并许可,对到浙江省舟山市内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凭本人实名制车票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每年给予一次往返铁路、公路或水运交通补贴。

    (2)经市人社局认定并许可,对到浙江省内舟山市外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凭本人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每年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3)经市人社局认定并许可,对有组织转移贫困劳动力到万源市外(不含浙江省)稳定就业的凭本人实名制车票、劳动合同和工资证明给予一次单程铁路、公路、水运(路)交通补贴。

    2.生活补贴。经市人社局认定并许可,对到浙江省舟山市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凭本人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贫困家庭残疾人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对劳务中介机构的激励措施

    经市人社局认定并许可,对组织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经纪人,凭务工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给予一次性推介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组织贫困劳动力到浙江省舟山市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2.组织贫困家庭残疾人到浙江省舟山市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3.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到浙江省内舟山市外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4.组织贫困家庭残疾人到浙江省内舟山市外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按45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5.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到万源市外(不含浙江省)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按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6.组织贫困家庭残疾人到万源市外(不含浙江省)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对乡镇政府的激励措施。将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纳入目标考核,对组织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到舟山市稳定就业半年及以上的,每转移1人,年度目标考核加0.1分,以此类推,最多加分不超过2分。

    以上激励经费在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万源市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加强督促指导,严肃追责问效

    (一)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刻认识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重大举措,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将对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情况适时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三)完善考核机制。将贫困家庭劳动力组织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将予以问责;年度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年度任务完成差的乡镇和部门,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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