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曹家乡党委政府主要职能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落实国家惠农、惠民政策,认真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乡干部群众,带领群众发展经济,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民政工作、教育工作、医疗卫生工作、残疾人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环境生态保护,搞好精准扶贫工作。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规划、预算,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精准扶贫工作
加大对产业扶持周转金的落实和发放工作。我乡2个贫困村共落实产业扶持周转金受益户49户153人。贷款期限届满收回11.9万,全年共发放周转金24.1万元,用于集体经济组织24万元。
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今年我乡小额信贷受益贫困户76户,贷款金额325万元,户均贷款3-5万元。
支持和鼓励贫困户大力发展种养业。按照《万源市2017年扶持发展“五小庭院经济”实施方案》(万委办发〔2017〕21)文件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乡已脱贫户共发展“五小庭院经济”98户,享受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19.27万元。
积极改善人居环境和住房安全建设。我乡截止2017年末共实施易地搬迁32户108人,已入住26户81人,正在修建的4户22人,住房安全主动放弃1户5人。结合实际,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2.农业、林业工作
全面完成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外业、公示、纠错、资料收集等工作,现已在完善确权证工作。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共4550.28亩,兑现补贴资金562940.72元。对农业产品进入市场前安全抽样检测,截止11月底共检测样品3批次3个样,合格率达98%;对全乡养殖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共6次,现场整改问题1次,瘦肉精检测10头,全乡无一例“瘦肉精”案例发生。兑现退耕还林200亩,补助25000元;兑现生态公益林163623亩,补助2413439.25元;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25名。2017年没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没有一例森林病虫害发生,无乱砍乱伐现象。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曹家乡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办等。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曹家乡本年收入合计34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1.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曹家乡本年支出合计34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8万元,占86.74%;项目支出45.34万元,占13.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1.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7万元,下降16.94%。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9.7万元,下降16.94%。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73万元,占50.82%;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占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6万元,占9.64%;医疗卫生支出14.91万元,占4.36%;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占0.88%;城乡社区支出9.00万元,占2.63%;农林水支出93.42万元,占27.33%;住房保障支出11.80万元,占3.46%。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84.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30.7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2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 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支出决算为2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 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水利-抗旱: 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 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支出决算为7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支出决算为7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33万元、津贴补贴44.37万元、奖金2.78万元、绩效工资18.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9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40万元、生活补助73.99万元、救济费21.19万元、住房公积金11.80万元。
公用经费4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23万元、印刷费2.10万元、电费2.80万元、邮电费0.70万元、差旅费9.20万元、会议费2.10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2.84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其他交通费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 5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各项工作检查、督查、验收等日常公务活动必要接待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万元,下降12.47%。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4万元,比2016年减少19万元,下降40.6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