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顺利推进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1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2019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投〔2018〕219号)精神,现就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工作责任通知如下:
一、责任主体及责任人
市政府成立万源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安置所在村组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有搬迁安置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该项民生工程作为扶贫工程来抓,站在关注民生的高度,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工作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保障安全,确保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避险搬迁安置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张榜公布,组织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变“要我搬”为“我要搬”,营造项目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根据受威胁群众意愿,提供《万源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申请表》让其自愿申请申报,待指标下达后,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签订《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协议书》,在签订协议前要进一步核实搬迁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立即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查清原因,妥善处置。
(三)按照《万源市2019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实施,按照自主与集中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协助解决或调整安置户建房用地、旧房拆除、新房建设等工作,切实关心避险搬迁户的生产生活,做到搬得走、建得起、能安居,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避险搬迁安置任务。
三、相关部门职责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本市辖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对建房用地进行审批。
市住建局:负责被搬迁户建房的规划选址、定点放线,对房屋建筑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同时做好危房改造项目政策倾斜和资金匹配。
市纪委监委: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效能督查。
市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及兑付工作。
市扶贫开发局、市民政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相关政策倾斜及资金匹配工作。
四、严格奖惩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对按质按时完成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万源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万源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
3.万源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申请表
4.公示
5.万源市XX(乡)镇XX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协议书
6.万源市受地质灾害威胁避险搬迁户初步验收表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