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万源市白羊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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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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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狠抓党建,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两学一做”为抓手,扎实有效全面推进基础工作规范化、工作任务清单化、具体指导精细化、服务基层常态化,实现党建工作由虚向实转变,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党员教育管理由松向严转变,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1.规范组织领导,强抓班子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讨论、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制度,定期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班子成员共同商讨党的建设、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社会稳定等重要事项。二是积极抓好村级班子建设,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推进,顺利完成11个村(居)的“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工作。

    2.夯实党建基础,强化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抓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教育,严格落实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乡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督导通报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制定方案,严格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创新学习形式,把握经常性教育这个基本特点,加强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使党员基本组织生活形成常态化;二是注重日常管束,着眼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全乡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三是加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的要求,把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始终,确保学习教育落在问题上、扎在现实中,真正实现以问题解决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4.落实抓手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好党建助脱贫。通过基层党组织建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使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增强,吸引致富带头人、科技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等人群回乡谋事,从中选择一些思想觉悟高,事业心强、思路清晰的“能人”成为村党员或后备干部,同时加大对现有党员综合能力的培育,使之具备党员先进性,使之各方素质高于普通群众,使其在脱贫攻坚中更好的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使困难群众脱贫不返贫,真正实现致富奔康的目标。

    二是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 脱贫攻坚工作。我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89 户,2306人,2017年圆满实现脱贫207户633人,三清庙村“整村脱贫摘帽”工作通过万源市、达州市验收。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如期脱贫,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万源市各项决策部署,紧扣贫困户脱贫、贫困村脱贫标准,采取有效举措,抓好各项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扶贫资金:发放产业发展(猪牛羊)补助资金38.13万元, “五小庭院经济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8.442万元;发放产业扶持金72.1万元,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92户808.4万元,全乡小种植、小畜牧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加快了贫困户脱贫的步伐。

    二是政策兜底帮扶:低保保障108户129人、医疗救助全覆盖、教育救助等各项救助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安全住房: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土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2017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63户221人,危房改造72户,人居环境改善303户,实施土地增减挂钩118户。

    四是就业扶贫:切实开展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工作,2017年开展现场茶叶技能培训3次90余人次、开展2017年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种养殖业技能培训会2期140人;积极鼓励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外出务工,实现转移劳动就业脱贫。

    五是文化扶贫:切实抓好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建成三清庙村文化服务中心、大地坪村文化服务中心,梨树坪村、茶园坪村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为贫困户免费提供安装广播电视接收器48套。

    六是医疗扶贫:狠抓医疗保障工作,建成标准化村级卫生室2个,启动建设2个,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合率达100%。积极引导帮扶单位、社会企业、帮扶干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扶贫保”(其中万源市土地沟灰石厂为贫困户购买“扶贫保”200户)。

    2.环境保护。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乡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白羊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落实环保责任。召开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会、乡村干部会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将环保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二是多形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标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召开院坝会等开展环保知识宣传12期,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环保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三是主动配合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与职能部门联合,对我乡场镇禁养区内的养殖户进行关闭搬迁;四是积极做好环保信访调处。环保信访做到件件定专人,事事有回复,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第一时间处复,共回复群众环保问题信访10余件;五是开展环保问题大排查。在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环保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排查问题9项,整改完成9项整改率100%。
        3.河长制。一是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河长制实施方案,负责全乡辖区范围内河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各村支部书记任片区河长,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河沟整治工作的安排;二是专题部署。年初召开白羊乡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落实了乡村两级河段长,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三是强抓问题整改。

    4.安全生产。一是定期开展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对重大安全隐患源登记建档,定期开展道路交通、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御、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食品、药品等高危行业的排查整治。二是加大交通安全管理、村道路管理进行大巡查,全年共巡查800余次,罚处资金11000余元。三是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全乡未发生森林火灾。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健全地质灾害点防御预案,落实防范措施,设置警示标语,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管理。发放“两表一卡”,加强群测群防力度,安排监测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开展监测和防御培训,并进行防御演练。五是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管,抓好生猪、牛、羊、鸡等畜禽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截至目前辖区内无动物疫情发生。

    5.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开展本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层层落实责任。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和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了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使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全乡除配备保洁员15名,垃圾车2辆外,逐步形成“生活垃圾有人管,公共卫生有人清”的良性运行机制;四是重点集中整治。重点对“八石”路沿线存在的“五乱”现象;街道餐饮店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砂场路口散落的砂石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
        6.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党委班子成立领导小组,全年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抓常态化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全乡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反面警示教育、禁令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干部修养;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干部管理。修订和完善了《万源市白羊乡机关制度汇编》等规章制度,并就村级公用经费使用,工作目标考核,“三务”公开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四是持续抓好社会评价,切实提升满意度。先后通过各种会议、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标语、举办农民夜校、宣传车、“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加强宣传,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群众积极配合、实事求是提出评价意见和工作建议。

        7.“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按照中、省、达州市和万源市的要求,白羊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 截至11月,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1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0余次,党委班子联系领导进村上党课11次,专题讨论12场,“两学一做”业务培训会1次,印制宣传标语20余幅,发放学习资料500余份,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统一党员干部思想,齐心协力致力乡域发展。

       8.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帮扶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驻村农技员、第一书记帮扶活动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加强贫困帮扶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贫困村分别成立驻村帮扶队,非贫困村成立驻村帮扶工作组;每个干部帮扶10户贫困户,做贫困户与帮扶干部的对接;驻村农技员指导贫困村、贫困户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的落实,促进增收脱贫。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乡党员干部46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450户,做到了全覆盖、全帮扶,全部完成服务承诺事项。

    二、部门概况

    白羊乡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白羊乡本年收入合计60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59万元,占100%。

    2017年白羊乡本年支出合计60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84万元,占75.1%;项目支出151.75万元,占2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8.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2.85万元,增长4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2.85万元,增长4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1万元,占29.1%。

    2、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占0.7%。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5万元,占9.3%。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2万元,占3.6%。

    5、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占0.7%。

    6、农林水支出309.09万元,占50.8%。

    7、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8%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83万元,占2.9%

    9、住房保障支出13.2万元,占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17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56.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支出决算为2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309.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交通运输支出: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26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白羊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6万元,比2016年减少8.96万元,下降1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白羊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白羊乡无公有车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各级人大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的财政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务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务服务支出(项): 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万源市白羊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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