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万源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万源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安全源头管理,现结合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以下简称驾培)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道路运输源头监管、维护学员合法权益、促进驾培行业科学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坚决贯彻落实驾培改革新法规、新政策、新规范,按照集中清查与日常监管并举、规范秩序与净化市场并重的工作思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依法查处各种“非法驾培”经营活动,努力构建驾培行业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针对“非法驾培”经营活动,在全市建立起“部门联动、职责明确、集中清理、巡查打击”的长效机制。
(二)开展对全市“驾培报名点”清理整顿工作,确保辖区内无非法培训报名点。
(三)严厉查处本地正规驾校、教练与“非法驾培”勾结,倒卖生源等违规行为。
(四)坚决打击“非法驾培”违法路训、场训等行为,对涉事教练员和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职责分工
(一)由市交运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强化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监管,开展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对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等违法行为。
(二)由市公安局负责,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由市委报道组、市电视台负责,运用电视、网络等新媒体加强打击非法驾培的正面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适时公示已处罚结案非法黑驾校情况,开展专题报道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开展情况,对执法过程中的大案、要案、特殊案例进行实时跟踪报道。
(四)由市城管局、所涉乡镇负责,对各驾培招生店招、广告横幅、广告灯箱进行清理,对未经审批的驾培报名点或训练场予以依法拆除。
(五)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确认各驾培单位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六)由市运管所负责,督促辖区内合法驾校加强行业自律,研究制定驾校服务项目的成本指导价格,并向社会公示;对驾校采取恶意压价、低于成本指导价、欺骗学员等行为,要严厉查处。
(七)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机动车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专项督查,实时通报,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于辖区内厂房厂区、学校操场、停车场等出租、占用为非法练车场所的进行摸排清理,并联合相关单位及时查处;同时,要强化源头管理,坚决杜绝为非法驾培提供场地的行为。
四、整治方式
(一)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专项整治行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非法驾培点进行前期摸底排查,填报《万源市非法驾培单位(点)摸底排查表》,上报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交运、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对于举报或巡查中发现的“无证教练员”、“黑车”、对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等违法行为,由交运部门和公安部门分别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非法“驾培报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由交运牵头,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区域开展整治,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执法力量,逐一对乡镇范围进行拉网式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确认各报名点的市场主体资格,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按无照经营进行取缔;城管部门对未经审批的店招、广告横幅、广告灯箱等进行清理拆除;交运、公安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法制宣传,对相关法律与政策进行宣讲、教育,采用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促使“非法驾培”经营者主动放弃非法经营。
五、整治时间
(一)即日起至7月20日止,对非法驾培行为,除交运部门日常巡查检查,每周开展一次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整治行动,对重点区域要常态化整治,持续打击。对驾培报名点,由交运牵头,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前期摸排情况,对全市区域拉网式检查,并按相关职能职责依法取缔。
(二)2018年7月20日以后,通过专项整治,建立起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构建“互通信息,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工作格局,持续巩固整治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人民政府成立万源市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驾培”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明从事和参加“非法驾培”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驾培”。
(三)加强沟通,多方协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对排查出的非法驾培点或违规驾培行为,要及时通报,联合执法处理,务必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请各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电话于6月25日前报至市运管所(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0818-8622266 手机:13558551261 QQ:280818788)。
附件:1. 万源市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万源市非法驾培单位(点)摸底排查表
附件1
万源市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沈 晓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郭子超 市政府办副主任、道安办主任
唐 勇 市交运局局长
万小川 市公安局副局长、道安办副主任
成 员: 张 毅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徐朝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蒲 虎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钟 钢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高 涛 市交运局副局长、道安办副主任
张莉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喻江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田崇武 市城管局副局长、执法大队长
赵仁兴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长、道安办副主任
徐 波 市运管所所长、道安办副主任
刘 伟 市运管所副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运管所,由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