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17号
经继承人邓友雄申请并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9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818—8730451。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邓安如,陈远寿 | 邓友雄 | 邓光富(先于邓安如死亡)、王正福(先于邓安如死亡)、陈永富(先于陈远寿死亡)、李春兰(先于陈远寿死亡)、邓友雄、邓友珍、邓瑛 | 邓友珍、邓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万源市太平镇万新巷1楼3号 | 万源房权证监证字第02033号 | 建筑面积:54.72m2; 土地面积:18.92m2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万源市不动产登记中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