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万源市农业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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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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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场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职能责。

    (2)承担完善全市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集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负责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你购置补贴、畜牧水产政策性补贴和政策农业保险工作。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措施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市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办理国家、省、达州市农业项目申报和立项;负责畜禽屠宰管理;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和报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认证、产品认证、农产品地力标志登记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及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监督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站、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畜禽疫病防治,起草动物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对市内、过境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监控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或者接受委托承担国内农作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产地调运检疫审批的有关工作,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服务。

    (11)负责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家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负责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农业可研成果鉴定工作;负责农业动物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定、执行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职责。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5)负责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措施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

    (16)负责全市国有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主线,以“稳粮调结构、转型增效益、发展可持续”为指导,按照“宜农则农、宜果则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原则,以“五小庭院经济”为载体,全面推进产业扶贫工作;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土地确权颁证等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动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市农业经济保持了稳定较快的发展势头,全面实现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

    一、转方式调结构,农业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一是粮食生产稳中有增。全年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达128.2万亩,同比增加0.52%,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88.7万亩,总产量达28.2万吨,同比增长0.4%。认真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优化种植区域布局,大力实施种植业“百万亩”工程,稳定粮油播面,强化绿色模式攻关和高产高效创建,确保粮油产量。在堰塘、茶垭、官渡、梨树等乡镇建设马铃薯万亩高产示范片2.25万亩;在白沙、石塘、铁矿等4个乡镇建设油菜高产示范片1.2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215.14公斤;在沙滩、官渡、茶垭、皮窝乡等10个乡镇建设玉米高产示范片2个2.1万亩,示范片机收测产达756.17公斤/亩。二是特色种植加快发展。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加快富硒茶叶、马铃薯和蔬菜产业发展。全市建成马铃薯原种生产基地1万亩、优质脱毒生产种薯扩繁基地5万亩;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2.9万亩,改造高山蔬菜基地500亩;编制富硒茶产业“一带一路”发展规划,扎实推进富硒茶产业带建设,新建富硒茶叶基地茶园3万亩,全市茶园面积达28.2万亩,富硒茶产量达到0.7万吨,产值达13.6亿元;成功承办了达州市茶叶机械化采摘技术推广现场会。扎实抓好特色水果产业发展,新建果园500亩,强化技术指导,巴山硒李、红心猕猴桃、达州脆李、欧洲樱桃等产业加速发展壮大。三是特色养殖势头强劲。围绕畜牧业“千百十”工程,重点加快发展生猪、肉牛、板角山羊、旧院黑鸡、蜂桶中蜂等特色养殖。新(改扩)建养殖小区10个、新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3个;申报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2家、达州市级标准化示范场2家。目前,全市出栏生猪45.05万头、肉牛4.88万头、肉羊17.56万只、家禽414万只;肉类总产量4.7万吨、禽蛋产量4138吨。四是健康水产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提高稻田、水库、池塘以及大水面健康养殖水平,新培育水产养殖示范户6户,新增冷水鱼养殖20亩,完成池塘标准改造50亩,新增稻田养殖500亩。发挥我市水产资源优势,提高渔业经济总产值,大竹镇柏杨溪水电站1300亩库区生态渔业养殖对外成功招商引资并入驻、2017年现代农业水产专项资金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加快了休闲渔业、特种渔业、特色渔业、观光渔业的发展。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3280吨,实现产值达5630万元。

    二、抓改革增活力,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机制

    一是“七项改革”成效显著。今年,我局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改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革、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发展改革、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七项改革任务,坚持科学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今年来,新成立专业合作社58家、家庭农场26家,流转土地43015余亩。工商资本进农业领域发展的势头强劲,如九硒农牧、国储农业、魏家硒李专合社等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土地确权收官在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接近尾声,正全力开展颁发证书、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力争年底打证率达到95%。现已完成与农户已签订合同12358份,预计明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三资清理”全面推进。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清查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指导贫困村依法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公开、公正的进行“三资”管理和经营,建立与村集体形成按股分配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贫困村发展集体经的活力,已发展村(社区)集体经济66家;启动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全面抓好村(社区)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现已自查问题497个。四是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全面落实种粮农民补贴政策改革,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认真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增加保险品种、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

    三、抓典型促示范,精准推进农业产业扶贫

    一是产业扶贫精准推进。今年是脱贫攻坚关键的一年,全市将有58个村退出贫困村,按照省农业厅产业扶贫及技术扶贫要求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科学制定《农业产业扶贫专项规划方案》,以梨树乡三合面村脱贫攻坚引领区建设为抓手,引导贫困群众持续培育以富硒茶叶、富硒马铃薯、优质肉牛为主导、长远能致富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蔬菜、板角山羊、旧院黑鸡、生猪、蜂桶中蜂等短期能增收的特色产业;深入科技扶贫,开展产业扶贫和技术扶贫,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已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1350户。二是“五小庭院”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按照“宜农则农、宜果则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原则,大力支持发展“五小庭院”经济,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已在全市52个乡镇371个村实施,收益农户1.3万余户,预计总投资3400万元。目前,庭院小畜牧已发展畜禽共50余万头(只、群),庭院小种植已发展蔬菜篱笆37.1万米,庭院小果木已发展32.1万株。三是抓实农业科技人员技术帮扶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在产业扶贫工作中的支撑作用,优化调整选派到全市170个贫困村的农业科技人员,科学推进产业扶贫,开展贫困户技术培训4.5万余人次,促进科技助农增收;扎实抓好驻村农技人员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督促驻村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产业扶持周转金作用显著。为扎实推进“一村一品”产业扶贫,鼓励贫困群众坚持自愿申请、有借有还、用于发展产业的原则,按照年度产业发展计划,充分发挥扶持周转金的作用,有效推动了产业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周转金5240万元,受益农户3687户,11867人。

    四、强基础增后劲,改善现代农业发展条件

    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扎实推进。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建综合示范区项目建设,加快完成高标准农田验收认定工作。青花镇方家梁2017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投入使用,涉及受益农户189户,791人,其中建卡贫困户24户64人。二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提高。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提升现代农机装备水平,上半年共兑现农机购置补贴75.36万元,补贴机具1221台,受益农户1105户;农业机械总动力已达到33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水平达到33%,实现全市机耕面积23.5万亩,油菜机播1万亩,油菜机收1万亩。稳定机耕道建设,新建魏家乡石坝村机耕道4.7公里,全市机耕道总里程达315公里。三是现代种业生产加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严格执行种子经营备案登记、档案建立、广告管理制度;对城区及52个乡镇145家种子经营门市加强市场监督抽检,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加快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建基地2.7万亩,在茶垭李家沟开展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在官渡诸葛坝开展玉米和马铃薯新品种试验示范展示5000亩。加大粮油作物主推品种推介推广力度,确保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

    五、重科技强保障,努力提升农业服务水平

    一是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促进科技服务到户、良种良法到田、技术培训到人,不断提高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率。重点抓好了新型职业农民技术培训,全市组织开展科技讲座、农民实用技术、阳光工程等各类培训80余期(次),培训人数达2.6万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宣传资料8万余份;积极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素质大提升行动,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率达100%,努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二是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鼓励开展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动物诊疗等经营性服务。支持发展粮食烘干、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服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2017年基础上提高15%。三是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深入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快推进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的应用,促进互联网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切实做到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四个转变”,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龙头企业、休闲农庄等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目前,通过电商途径销售产品达20余个品种,交易额达6000万元。

    六、育品牌拓市场,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一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争取农产品加工项目政策,大力支持农民及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分等分级、产地初加工,提高农产品增加值。成功引进了李子酒加工企业,落户魏家乡。全市农产品初加工率提高5%。二是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培育和认证,推进农业标准化,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个。积极申报万源旧院黑鸡注册第29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非活禽)和第35类普通商标(广告宣传)。切实加大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强化巴山雀舌、旧院黑鸡(蛋)、蜂桶蜂蜜等品牌农产品监管,提高农业品牌市场信誉度。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中铁建川、浙商集团、深圳蓝源等10余家企业均深入万源实地考察,并表示愿意落户发展生猪养殖、富硒茶叶、旧院黑鸡、辣椒产业等项目。四是拓宽农产品市场。坚持“农业开放”战略,2017年2月,万源富硒茶宣传片在CCTV-7亮相播出;在四川国际茶博会上,选送的6个茶产品全部获得金奖;市域三家茶叶龙头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茶杯”评优活动,巴山雀舌公司、巴山富硒茶厂提供的产品均获得一等奖。积极组织组织巴山食品有限公司、恒康农业公司等6家农产品企业参加重庆渝洽会、浙江农博会、成都茶博会等展销,我市特色富硒农产品在展会上深受欢迎,进一步拓宽特色农产品市场。

    七、强监督严管理,确保农业行业安全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已通过实验室“双认证”,增设了52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我市4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入驻平台系统。二是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例行监测指标稳步向好,各类种植业产品、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9%,畜产品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三是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投入品监管水平。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组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标语15幅,开展现场咨询20次6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提高了广大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全市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50台次、人员700余人次,检查整顿全市各类农资市场150个次,检查整顿经营单位283家,立案查处18件。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强化“瘦肉精”使用环节监管,全市“瘦肉精”日常抽检4800头份,检出率为零。四是全面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卫生监督。全市春防、秋防共免疫注射猪瘟60万头、口蹄疫80万头(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60万头、免疫禽流感500万羽,免疫鸡新城疫600万羽,群体免疫率达100%,确保了全市清净无疫;狠抓稻水象甲防控工作,紧急采购防控物资,及时组织召开防控工作现场会,实施防控面积达1.72万亩;切实抓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25.1万头,牛羊4.28万头;监督消毒运载工具2.44万辆,定点屠宰生猪8万余头;积极应对H7N9禽流感,采取设置监测点、临时关闭活禽交易点、强化消毒等措施,扎实抓好防控工作;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强化《渔业法》宣传,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行动20余次,出动执法车96台次、执法人员270人次,累计查处渔事案件28起,共收缴违规地笼网86余个、刺网95张、捕鱼器11台、围网106幅、没收渔获物20余公斤,非法捕捞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五是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组织开展了农业行业安全大检查,开展路检路查25次,出动执法用车25台(次),执法人员113人(次),检查农用机械387辆(台),查纠农机安全违法行为41人(次)。加强拖拉机注册登记、年度检验、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等源头监管,拖拉机年检299台,过户27台,变更与备案58台,上半年全市无农机事故发生。

    八、重生态防污染,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一是扎实抓好环保迎检工作。认真践行 “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着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出动环保宣传车45台次、检查整治人员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150幅。积极办理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个,农业部门出具整改意见27份,配合环保部门立案查处养殖企业2家,罚款40万元。二是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治理、重金属污染修复等农业基础工作,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加大了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对罗文、花楼等地畜禽养殖污染深入治理。三是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新建沼气集中供气点2处、170户。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实现养殖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清洁化”。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6万亩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66%以上。四是农业污染不达标企业分类处置。根据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科学进行分类处置,分别采取关闭整治措施,深入整治农业环保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整改治理451家,完成率87.7%;禁养区关闭搬迁30家,完成率85.7%。

    九、强素质转作风,持续提升农业队伍战斗力

    一是切实转变发展理念。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加强现代农业发展新知识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五大新理念,着力从区域统筹、供给侧改革、特色错位发展、规模品牌推动、绿色生态可持续等方面研究万源现代农业绿色、融合、循环、创新、高效发展的具体路径和模式,不断提升农业干部推动发展能力,加快推动万源农业提档升级。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四风”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强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认真践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三农,奉献社会”的行业宗旨,大力弘扬“提升能力、真情为民、崇尚实干、坚守清廉”的行业新风。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构建教育、制度、执纪监督有效机制,确保全系统风清气正。

    发展生猪、突破发展牛羊、加快发展旧院黑鸡和蜂桶中蜂,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旧院黑鸡品系培育和蜂桶中蜂保种选育力度,新培育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5个,创建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1家,达州市级标准化示范场2家,确保全市出栏生猪46万头、肉牛5万头、肉羊18万只、家禽434万只,肉类总产量4.8万吨、禽蛋产量4300吨、蜂蜜400吨。

    二、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万源市农业局,内设12个股室,下属二级核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监理站),事业单位8个(农技站、果树站、植保站、土肥站、农能办、种子站、良种场、农机推广站)和52个乡镇农技站。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核定编制36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3人,事业333人(参公15人、事业编制318人)。

    实有人员:34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3人,事业312人(参公12人、事业编制300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收入合计588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80.35万元,占10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588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5.84万元,占58.77%;项目支出2424.51万元,占41.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80.3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66.59万元,下降14.7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66.59万元,下降14.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0.35万元,主要

    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9万元,占0.87%;医疗卫生支出146.22万元,占2.49%;住房保障支出263.53万元,占4.48%;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3.40%;农林水支出5217.31,占88.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纪检监察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人员补贴及办案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伤残抚恤(02项):2017年决算数为5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遗属生活和伤残人员生活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医疗保障(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17年决算数为146.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4.节能环保支出(211类)退耕还林(06款)退耕现金(02项)2017年决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

    5.农林水支出(213类)2017年决算数为5217.31万元

    (1)、农业(01款)2017年决算数为:5082.70万元。行政运行(01项):2017年决算数为617.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事业运行(04项):2017年决算数为2375.6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农技站、市级部分站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乡镇农技站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06项):2017年决算数为250万元,主要用于:种业基地建设资金支出;病虫害控制(08项)70.12万元,主要用于:植物疫情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稻水象甲防治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H7N9防控经费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09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理由(35项)2017年决算数为88.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沼气建设支出;其他农业支出(99项)2017年决算数为1671.38万元。

    (2)、其他农林水支出(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2017年决算数为134.6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渔业增殖放流、耕地质量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7年决算数为:263.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5.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5万元,占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万元,占5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7.75万元,下降150.19%。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数量5台,制定了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加强了执法车辆管理、严格派车审批。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4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专家调研、督查、指导我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省市农产品质量专项执法、监督、抽查、交叉检查,茶叶产业推进专家指导,美丽乡村名特优媒体宣传考察,专家考察、调研、指导畜牧业建设及项目储备,专家指导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建设,上级领导春耕生产督查,考察旧院黑鸡产业发展,乡镇农技人员业务技术交流、产业基地建设汇报、农业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费管理、审批、安排工作餐、控制陪餐人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26万元,比2016年减少43.74万元,下降15.2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业局及所属事业站公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车1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伤残抚恤(02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经费;事业单位医疗(02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211类)退耕还林(06款)退耕现金(02项):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1(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运行(04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06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病虫害控制(08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离。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 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09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5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农业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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