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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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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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9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 17 日—2021年9月 24日(共5个工作日)。

    1.联系电话:0818-8730427

    2.地址: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窗口

    3.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万源市殡葬管理所环保标准化改造火化车间及配套设施新建项目

    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石岗村五组

    万源市殡葬管理所

    成都绿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于2020年3月开始建设,于2021年8月接受未批先建处罚并停止建设,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操作车间300平方米,爆破拆除烟囱30米,原址新建操作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6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焚烧300具遗体的规模。

    一、施工期

    项目涉及到施工期已经结束,本次环评为补评,据调查了解,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施工期未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门未接到施工期环境投诉,经现场勘察未发现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营运期

    1、废气

    1#和2#火化机产生的废气经过一套一拖二尾气净化处理设备(烟气二次燃烧室、烟气急冷塔(2台)、初除尘器、喷雾脱酸塔、高效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后,尾气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Q1);3#火化机和遗物焚烧炉产生的废气经一套一拖一尾气净化处理设备(烟气二次燃烧室、烟气急冷塔(1台)、初除尘器、喷雾脱酸塔、高效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后,尾气通过1根12m高排气筒排放(Q2)(3#火化机和遗物焚烧炉不同时运行)。

    2、废水

    采取雨污分流,雨水依托场内已建雨水沟外排。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转运不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一间危废暂存间5m2和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5m2。生活垃圾和废布袋设置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少量飞灰、除尘废渣、除酸废渣、现场更换后废活性炭、废耐火材料、废布袋分类收集,分别装入不同的容器并贴标签进行区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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