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1〕12号),结合本市实际,我局代市委、市人民政府草拟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方案送达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关建议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25日前反馈我局,如无意见也需按以上程序按时反馈。
联系人:邓雪,电话:15281838457,邮箱:625766858@qq.com。
附件:1. 《万源市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 万源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表
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