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1〕12号),结合本市实际,我局代市委、市人民政府草拟了《万源市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
联系人:邓雪,电话:15281838457,邮箱:625766858@qq.com。
附件:1. 《万源市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 万源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