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坡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
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按照万府办发〔2018〕3号《万源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拟定庙坡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一、名称
《庙坡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庙坡乡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在的村,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拟脱贫年度及年限,逐年实施。我乡营盘村、龙放坪村、兰家坪村、大坪溪村、海家坪村纳入此次实施范围。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庙坡乡地处万源市东北部,系汉江和嘉陵江的分水岭,幅员81平方公里,距万源市区21.65(直线)/47(公路里程)公里,347国道横贯全境。最高海拔2380米、最低海拔500米,地处富硒核心地带,是典型的山区农业乡和有名的富硒生态乡,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下辖营盘村、龙放坪村、兰家坪村、大坪溪村、海家坪村5个村33个村民小组,1662户6578人;全乡2018年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152户509人,有耕地12452亩,其中农田1813亩,人均耕地1.8亩;林地90410亩,其中公益林78737亩。
(2)贫困人口情况
2018年庙坡乡贫困人口152户509人,其中贫困村1个,贫困人口77 户 279 人。致贫原因主要为因病致贫、因学致贫、因残致贫、因缺劳动力致贫、因缺资金致贫,其他致贫原因还有因灾致贫、因缺水致贫、因交通闭塞致贫、因缺技术致贫等。
(3)森林资源及管护情况
公益林管护:与公益林拥有者签订自主管护协议,每年每亩14.75元,由其自主管理。
商品林管护:由商品林拥有者自主管理。
集体林管护:由生态护林员管护(并管理好所辖村的森林资源)
生态扶贫方面:2016年底,完成新一办轮退耕还林2924.3亩、大坪溪1459.1退耕还林亩、海家坪村1465.2亩,对5个村33个村民小组78737亩公益林签订管护合同,及时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00年至2006年退耕还林3829.9亩,涉及营盘村、龙放坪村、兰家坪村,大坪溪村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资料兑现,2017年,全市资源、环境、生态问题明显改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根据万府办发〔2018〕3号《万源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在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庙坡乡公开选聘生态护林员。为确保生态护林员选聘公平、公正,特制定庙坡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2)基本原则
生态护林员工作选聘工作,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一管理”的原则。
1. 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优先考虑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一个贫困户最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
2.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为重点,集中安排。
3. 坚持自愿公平的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正、公正选聘。
4. 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人民政府或乡林业站统一管理,不得跨越乡村聘用,在本村内进行管护工作。
5. 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担任生态护林员。
(3)实施目标
2018年1月全面完成护林员选聘工作,做到每片公益林地都有专人看护。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公平、公正选聘生态护林员,实现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4)布局
庙坡乡拟安排生态护林员22名,每人每年5000元,分配任务:营盘村、龙放坪村、兰家坪村各2名,大坪溪村4名,海家坪村12名。庙坡乡生态护林员上级分配名额22人,资金110000元。
四、护林员主要职责
(一)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对重点地块、名木古树、珍稀物种进行重点保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依法制止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三)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
(四)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及其他行为。
五、遴选条件
(一)遴选条件
(1)已列入2018年建档立卡脱贫困人口范围;
(2)年龄原则上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3)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主要依据家庭贫困程度进行打分,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六、选聘程序
(一)公告
庙坡乡政府委托各村民委员会在符合条件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选聘资格条件、名额;
2. 选聘范围、程序、方式;
3. 管护任务、管护报酬;
4. 报名方式和 提交的有关材料;
5. 其他相关事项。
(二)申报
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村民委员会申报审核,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按分配名额上报乡林业工作站。
(三)审核
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各乡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察
乡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乡林业工作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材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
(五)评定
乡政府组成评审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主要依据贫困程度进行打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生态护林员候聘人选。
(六)公示
乡政府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乡政府将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名单报送市领导小组审核,市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乡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对公示中反映的影响拟聘人员聘用的问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问题属实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管理及考核办法
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12月底前,按照遴选条件、评价指标及考核标准,由乡负责完成跨年度(次年1月至次年12月)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选聘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市林业和园林局和乡林业站存档,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在每年12月底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建立生态护林员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生态护林员或通过其他扶贫渠道已经脱贫的生态护林员,乡政府在聘用期满后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对因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职责的生态护林员,乡政府及时调整,并按程序补充聘用。
生态护林员工作开展情况由所在乡政府进行监督管理。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考核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八、效益评价
(一)生态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员的有效管护,及时制止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预防了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保土保肥和水源涵养功能,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为植物、动物及微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更大地发挥森林生态效益。
(二)社会效益
加大了对森林管护的力度,在与公益林所有者签订自主管理协议的基础上,又选聘生态护林员的进一步做管护、监督作用;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部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转为护林员,减轻当地扶贫工作压力;提供了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经济效益
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可以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带动林区群众增收致富。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领导生态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单位分工为: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制定生态护林员选聘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生态护林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牵头负责生态护林员考核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必要的护林员培训和巡护装备购置经费。市扶贫移民局负责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乡政府负责组织生态护林员的遴选,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与生态护林员签订聘用合同。乡林业站协助乡政府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负责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
(二)建立健全制度
为规范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增强生态护林员责任意识,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生态护林员工作职责。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依法依规治林护林,提高护林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1. 庙坡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 庙坡乡生态护林员名额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3. 庙坡乡生态护林员家庭贫困程度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4. 生态护林员管理考核及评分表
5. 护林员情况统计表
庙坡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庙坡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绍国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秦光成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王志友 营盘村村主任
李 刚 营盘村驻村负责人
吕正文 农技站站长、龙放坪村驻村负责人
阳秀兵 龙放坪村村主任
杜文权 财政所所长 蓝家坪村驻村负责人
陈后福 兰家坪村村主任
张国兰 林业站站长 大坪溪村驻村负责人
季德顺 大坪溪村村主任
胡 亮 海家坪村驻村负责人
文德荣 海家坪村村主任
周 洋 海家坪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庙坡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由张国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