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万源市住建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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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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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万源市住建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万源市住建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办公会议决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24日


    万源市住建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据,全面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大力优化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构建集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服务、阳光政务、效能监察、互动交流功能于一体,实现政务服务“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理”;着力构建以“中国·万源”网站为入口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服务更智慧、更透明,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

    二、工作任务

    (一)清理网上服务事项。各股室、局属单位要结合本系统一体化平台清单目录和我局实际,对履行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权限、材料、流程等,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1.编制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牵头单位:住建局、房管局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底前)。

    2.梳理审批事项子项目、办事指南,编制审批事项子项办事指南的示范文本、格式文本和审查工作细则。(牵头单位:住建局、房管局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1月底前)。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简化优化网上服务事项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精简细化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评估、论证、现场勘验等转外环节。(牵头单位:住建局、房管局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三)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凡是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调用、查询的证照和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资料,凡是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利用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微信、微博等公众服务平台,实现住房保障、公租房查询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自助办理、查询、取件,打造一站式、全天候、多方位的移动便民服务。(牵头单位:房管局,责任单位:房管局相关股室)。

    (四)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宣传手册以及实体政务大厅等综合应用,集中、全面、深化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协调机制,通过平台载体联动,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推动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住建局、房管局>、法规股和相关股室)。

    (五)建设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安排统一标准进行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面向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业务系统逐步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局法规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六)打造网上政务服务总门户。按照安排统一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牵头单位:局法规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七)建立统一电子证照系统。梳理电子证照目录并录入系统,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加快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牵头单位:住建局、房管局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八)构建统一身份证认证体系。完成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开展统一身份证认证对接,推动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证按照省上统一身份证对接规范;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牵头单位:住建局、房管局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九)完善网上缴费服务体系。推进非税网上缴费功能介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统一支付平台(2018年2月底前完成);实现网上交款、验证、对账等功能。(牵头单位:财审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十)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审批服务职能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整合改造线下服务实体,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逐步使用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牵头单位:住建局、房管局行政审批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十一)强化数据资源共享。推动内部信息系统加快整合,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按照要求,归集相关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牵头单位:法规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十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结合城市定位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新型只会城市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分级分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牵头单位:规划股,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十三)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千兆城市”工程、电信普遍服务工程建设。加快完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实现按需全面覆盖。(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十四)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全面摸底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情况,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完成市级各部门迁移上云业务系统的等级保护定级备案、风险漏洞测评及整改等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检测、通报、响应和处理机制。(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十五)强化办件录入监督。按照“平台之外不行权”的原则,做到“应录尽录、应录即录、应录必录”,严禁漏录、错录,严禁发生预报警件。实行随时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责任追究。(牵头单位:纪检组、监察室,责任单位:相关股室、局属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市住建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名单附后)。

    (三)加强督查, 强化责任追究。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局纪检组监察室将严格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将 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住建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万源市住建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一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  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向  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桂长征  党组成员、副局长、征收办主任

    王  莉  机关党委书记

    陈  瑜  副局长

    戴  韦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袁顺学  党组成员、房管局局长

    张劲松  副局长

    廖开平  工会主席、政工股长、法规股长

    成  员:

    赵黎艳  办公室主任

    廖代权  监察室负责人

    刘  铭  城乡建管股股长

    王  强  规划股股长

    裴  刚  村镇股股长

    刘晓霜  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股股长

    田宁川  房地产业股股长

    陈  军  住保股股长

    向仕林  行政审批股副股长

    刘滨鸿  财审股股长

    罗  天  信访股负责人

    李红霞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站长

    赵大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王中华  房管局信息中心负责人(行权管理员)

    张  圣  法规股工作人员(行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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