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白沙公租房剩余房源分配公示
根据《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万源市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文件精神,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公示、住房保障办最终审查,现对万源市白沙实验小学孙苗苗同志申请的公共租赁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住房保障办电话:8626136。
万源市白沙实验小学 孙苗苗
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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