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函〔2018〕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万源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道安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倪 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 李国洲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沈 晓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郭子超 市政府办副主任
徐朝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莉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 斌 市发改局副局长
吴树林 市经信局副局长
戴 韦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陈世斌 市国土资源局工委会主任
喻江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传杰 市教科局副局长
万小川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 涛 市交运局副局长
邓印春 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胡凯昌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运福 市城管局副局长
邓小宝 市安监局副局长
付 勇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钟 钢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赵仁兴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徐 波 市运管所所长
刘兴忠 市路政大队大队长
蒲 虎 市政府督查室干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四)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追究落实。
(五)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总结推广外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验。
(六)积极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周边市县实现区域联动,组织对外交流合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道安办”)设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郭子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小川、高涛、胡凯昌、邓小宝、王运福、赵仁兴、徐波、刘兴忠、王军(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道安办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运管所各抽调2人,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路政大队各抽调1人,日常用车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抽调1辆(不占本部门车辆编制)。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