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万源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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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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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府函〔2018〕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万源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道安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倪  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 李国洲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沈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郭子超  市政府办副主任

             徐朝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莉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  斌  市发改局副局长

    吴树林  市经信局副局长

    戴  韦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陈世斌  市国土资源局工委会主任

    喻江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传杰  市教科局副局长

    万小川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  涛  市交运局副局长

    邓印春  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胡凯昌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运福  市城管局副局长

    邓小宝  市安监局副局长

    付  勇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钟  钢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赵仁兴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徐  波  市运管所所长

    刘兴忠  市路政大队大队长

    蒲  虎  市政府督查室干部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四)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追究落实。

    (五)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总结推广外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验。

    (六)积极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周边市县实现区域联动,组织对外交流合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道安办”)设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由郭子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小川、高涛、胡凯昌、邓小宝、王运福、赵仁兴、徐波、刘兴忠、王军(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道安办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市运管所各抽调2人,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路政大队各抽调1人,日常用车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抽调1辆(不占本部门车辆编制)。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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