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源市居保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竹峪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重点,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任务和目标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的总要求是:入户宣传率达到100%、资料入户送达率达到100%,做到“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政策人人懂”的宣传效果,让广大群众清楚知晓当前政策,积极踊跃参保。
三、宣传内容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万府发〔2015〕3号)。
(二)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万人社发〔2015〕1号)。<!--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三)城乡居保与企业职保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办法有关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保及政府代缴最低档次保费政策。
(五)重复参保核退等相关政策。
四、宣传形式
(一)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在场镇、每个自然村悬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制定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标语牌等;在场镇人员集中区域悬挂3条横幅,在各村交通要道各悬挂2条横幅,有条件的村可制作固定宣传牌等。
(二)开展政策咨询。各村(社区)要组织人手入户派发宣传资料,主动宣传当前政策,镇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中心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处和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宣传要求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到手、标语上墙、干部入户,确保广大群众有地点可以咨询,有人能够解答,有政策资料可以查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