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既是为人子女应尽的孝道,又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如今,在农村赡养问题凸显。子女在外务工成家对家中老父不管不顾,兄弟众多谁养谁“吃亏”,儿媳专横跋扈儿子不敢关心父母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数不胜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成为老人们最后的“杀手锏”。
在石人乡袁家塝村的村民刘某,如今78岁高龄,育有子女5人,本该儿孙满堂,安享晚年的他2017年却一直生存问题犯愁,多次找到乡村社干部协调无果。石人司法所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援助中心指派宋思平为其代理起诉,在经过黄钟法庭多次调解,最终5子女与老人达成每月支付400元的赡养费的庭前协议。但其大儿子刘某却以自己是精准贫困户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老人多次找干部协调解决无果,最终司法所帮助老人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2018年春节前,在拒不执行将面临法律严厉制裁的情况下,大儿子刘某妥协愿意执行协议,最终与老人协商并支付2017年赡养费500元。
最终,“贫困户”并没有成为逃脱法定义务的借口。精准脱贫脱掉的应是等、靠、要、拿的思想穷根,扶起的应该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面对以贫困户为由企图逃避法定义务的侥幸心理,法律将坚决说不。(石人司法所:雷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