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落实好地方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更好保障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庙坡乡食安办领导机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绍国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邦熬 乡党委委员 副乡长
成 员:秦光成 乡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
肖钟伟 乡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陈国芝 乡党委委员 副乡长
熊真林 安办主任
王显军 安办工作人员
张明达 安办工作人员
胡 亮 安办工作人员
李维学 庙坡乡卫生院院长
王达山 庙坡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
谭国清 庙坡供电所所长
王显明 营盘村支部书记
杨 朝 龙放坪村支部书记
杨善卫 兰家坪村支部书记
燕正荣 大坪溪村支部书记
刘 渊 海家坪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乡安办,由熊真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胡亮、王显军、张明达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附件:庙坡乡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全乡食品安全工作“一专三
员”工作人员及职责
庙坡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附件
庙坡乡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工作 “一专三员”工作人员及职责
为进一步加大全乡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现就全乡 “一专三员”(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一专三员”工作人员
1.食品安全监管专干
熊真林 安办主任
2.食品安全联络员
王显明 营盘村支部书记
杨 朝 龙放坪村支部书记
杨善卫 兰家坪村支部书记
燕正荣 大坪溪村支部书记
刘 渊 海家坪村支部书记
3.食品安全协管员
王志友 营盘村村主任
阳秀兵 龙放坪村村主任
陈后福 兰家坪村村主任
季德顺 大坪溪村村主任
文德荣 海家坪村村主任
4.食品安全信息员
覃成刚 营盘村村文书
刘孝勤 龙放坪村村文书
王显军 兰家坪村村文书
匡永成 大坪溪村村文书
张成文 海家坪村村文书
二、“一专三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监管专干职责
食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本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一专三员”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
3.定期对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乡食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县食安委办反馈工作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食品生产销售行为。
5.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本乡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乡政府和县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根据县食安委办的要求,及时上报本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有关统计报表。
7.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职责
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乡、村两级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乡政府、村级组织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委会对所包村食品安全情况每月进行1次检查,积极参与乡镇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乡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
1.负责向本行政村群众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2.每月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3.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安全情况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5.在当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及时向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向所在行政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每月对本行政村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本行政村3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
4.负责收集本行政村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乡食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安全联络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