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与时俱进,积极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弘扬基督教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引导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活动,自觉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基督教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
知法守法,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协助政府宣传贯彻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团结稳定,教职人员之间及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与不信教群众、信仰其他宗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社会关系和谐。
活动规范,按照教义教规,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及时把神学思想建设成果融入到讲道、讲课之中。教务、堂务活动正常有序,文明健康,为信教群众提供良好的牧养。自觉防范和抵制异端侵扰。
教风端正,教职人员坚持爱国爱教和“三自”原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宗教上有造诣,品行良好,受到信教群众拥护。
管理有序,制度完备,规章清晰,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建立民主管理组织,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各负责人作风民主、品德良好。遵守国家财务和会计制度。
整洁安全,环境整洁卫生,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疫等措施到位。
服务社会,关爱社会,服务人群,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领广大信徒奉献爱心,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