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真正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全程网办”,发挥在线平台的作用,根据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四川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审批〔2017〕953号)要求,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该暂行办法,并针对使用在线平台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做好在线平台运行管理工作。
根据暂行办法要求,由市政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负责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综合咨询组织、现场申报登记、项目咨询批分、项目咨询转报、审批督办、催办等工作;其他项目审批监管职能部门如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等是在线平台的应用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办理全市各类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核准或备案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全市除发改和经信部门使用该平台外,其余部门没有使用平台系统操作,可牵头协调项目审批监管职能部门与省发改委联系,组织相关业务培训,达到统一使用平台操作,规范运行,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