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落实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合理安排使用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村镇体系规划,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工作。
(四)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收集上报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负责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评审工作。
(八)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工作。拟订城镇建设的规章、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规划;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工作。负责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规章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建筑节能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二)制订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建筑协会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8年主要工作
(一)抓实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二)抓实精准脱贫农村住房保障建设工作。
(三)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建筑业、燃气行业安全监管。
(六)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确保白沙廖家沟村2018年整村脱贫。
(七)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八)进一步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辖5个二级核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住建局机关)、事业单位4个(万源市房产管理局、万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万源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报建中心、万源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185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92.78万元、非税收入86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1852.78万元,其中:本单位预算支出939.0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就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2.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25万元)、同级政府转移性86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说明
万源市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用于纪检监察室公务性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三)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包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单位日常公务支出及专项支出费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差旅、会议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计算机,打印机)。
五、部门预算表(详见万源市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