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蜀源宝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标签未标明规定事项案
  • 来源: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李华禹
  • 发布日期:2018-03-13
  • 点击数:人次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川食药监达万罚字〔20180014

     

    “万源市蜀源宝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标签未标明规定事项案

     

    玖飞

    91511781MA63RD2D2J

     


    当事人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标签未标明规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予以处罚没收违法收入罚款。

    正常执行

    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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