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万源市井溪乡委员会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井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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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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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级各单位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达州市委和万源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乡党委和各支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井溪乡意识形态工作,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查光强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林  江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彭永恭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孟丹平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于明全 乡党委副书记

            姜  博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双萍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  萍 乡党委委员、财政所所长

    成 员:熊海山 乡党政办主任

            邓  希 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许  林 乡脱贫攻坚办公室主任

            徐林博 乡经发办主任、农技站站长

            张  雪 乡民政办主任

            胡明超 井溪乡中心小学校校长

            吴仁涛 井溪乡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孟丹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熊海山、邓希2名同志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制定落实全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推动井溪乡意识形态工作。

    (二)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三)加强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五)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六)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推动阵地建设的管理和运用。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协助组长做好意识形态具体相关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并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和检查各党支部任务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乡党委、市委宣传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万源市井溪乡委员会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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