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国有企业档案是国家信息资源和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是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重要凭证与依据。随著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成为改制单位和个人的关注焦点。为确保国有企业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促进企业档案工作有效地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之规定,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含改制企业,下同)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工作体系
企业档案主要包括:企业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磁性载体档案、企业职工档案(包括: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人员档案;与企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人员的档案)、企业重大项目档案等等。企业档案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业务主管部门为各企业单位或其上级国资管理机构,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
二、强化工作内容,建立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加强档案工作的长远意义,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健全档案工作机构,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人、财、物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基础设施,完善软硬件建设。
国有企业或改制企业留守机构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齐档案柜架,排放整齐规范,档案室具备基本的安全保管保护措施,配备计算机、复印机、窗帘、空调、灭火器等保管档案基本的设施设备和整理档案所需用具,档案装具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做好档案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开展企业档案工作,增加企业职工的档案意识。
(四)夯实档案业务建设。各单位要按照《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对本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并开展自查自纠,以前整理不规范或没有全面完成文件材料归档的要切实加强整改,并积极与市档案局联系沟通(联系人:吴英琴,联系电话:13698105135),确保我市国有企业档案整理规范、安全保管、管理有序。
三、责任追究
市档案局将严格落实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档案管理工作纪律的,或因工作疏忽、主观故意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或因档案损毁、丢失、泄密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处分规定的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照规定和程序上报上一级权力机关处理。
万源市档案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