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垭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来源:万源市茶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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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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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11日—20171231日。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贯彻落实《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万府办发〔2017110号)情况以及推进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指导明年工作,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六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网上公开信息情况:截止2017年底茶垭乡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9条,主动公开文件数327条。其中2017年公开数为:乡镇动态20条,乡镇文件11条,信息简报12条,乡镇公开信息年报1条,三公经费2条,乡镇公告2条,其它3条等信息,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其他形式公开信息情况:

    公示栏8处,公开信息218条;通过横幅公开信息17次、27幅;印制发放政务信息宣传单4000余张;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信息360天、120条;通过手机短信公开信息312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全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年所有政府信息免费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乡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

    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贯彻落实《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万府办发〔2017110号)情况以及推进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源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万府办发〔2017110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一是成立了以乡长张志为组长,副乡长刘勇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负责人处理日常事务,并实行严格保密审查和专人负责制。二是以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定需要公开的,我乡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四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公开所制作或保存的项目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公开时效,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辖区范围(村社)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乡加强对辖区范围村社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行“三告知”制度,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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