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兵役登记的通告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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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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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FFD—2018—003  

      〔2018〕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2018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本市范围内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必须于2018年5月30日前依法主动完成兵役登记。已年满19周岁至24周岁且未完成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也应及时进行补登。上述对象统称为适龄公民。

      二、登记方式

      (一)未登记适龄公民。按照网上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兵役登记。

      1. 网上登记。2018年5月30日前,适龄公民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或关注“达州市征兵办”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zszbb),点击“登记报名”进行网上登记;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现场进行网上登记。有参军入伍意愿的公民,要同时进行网上应征报名。

      2. 现场确认。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适龄公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明,到就读高等学校驻地兵役机关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和初检初审;其他适龄公民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武装部现场审核确认登记情况和初检初审。

      (二)已登记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公民。每年6月30日前,应持《四川省公民兵役证》到发证兵役登记站进行核验注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核验。

      三、查验制度

      根据《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规定,四川省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和办理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有关部门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手续等相关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并通报市人武部。

      四、法律责任

      实行兵役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凡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就读学校驻地兵役机关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凡未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审核确认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机关和基层单位推荐、确认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适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并依据《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咨询受理

      征兵工作相关信息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或关注“达州市征兵办”微信公众号查询,万源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为861676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期满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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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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